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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員卡中免費消費的項目是否需視同銷售確認收入? |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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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內容: 我公司旗下會所俱樂部辦理客戶會員卡,客戶購買卡后取得會所所有項目的折扣或免費消費資格,如果客戶在購卡時已經支付會員卡費,該費用為取得資格費,不沖抵以后消費,也不可退,那么在憑卡免費參與會所一些項目時,這些免費的項目是否要視同銷售再按市場價確認收入納稅?還是不用再次確認收入? 回復意見: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納稅咨詢問題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就會員費收入問題規定:申請入會或加入會員,只允許取得會籍,所有其他服務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費的,在取得該會員費時確認收入。申請入會或加入會員后,會員在會員期內不再付費就可得到各種服務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會員的價格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該會員費應在整個受益期內分期確認收入?! ∩鲜龌貜蛢H供參考。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 g迎您再次提問。國家稅務總局 2011/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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