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東地稅發[1995]168號 東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安裝工程計稅營業額問題的通知 |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549 |
| |
| 東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安裝工程計稅營業額問題的通知 發文字號:東地稅發[1995]168號 發文日期:1995-09-22 各地方稅務分局、直屬分局糖廠征收所: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所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也就是,如果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所安裝設備的價值不作為安裝工程產值,那么其計稅營業額可不包括設備的價款?,F在部分稅務分局來電請示,電梯安裝工程公司安裝電梯、冷氣工程公司安裝中央空調等,這些安裝工程公司稱其安裝工程造價不包括所安裝的設備價值,對這些安裝企業承包的不包括設備價款的安裝工程如何確定其計稅營業額。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市局經研究,并征求部分稅務分局意見,現對有關安裝企業承包的不包括所安裝的設備價款在內的安裝工程如何界定計稅營業額問題明確如下: 一、凡同時符合下述三個條件的安裝工程,其計稅營業額可不含設備價款: (一)、安裝工程合同明確規定所安裝的設備由設備的用戶自行提供; ?。ǘ?、所安裝的設備的銷售方將銷售設備的銷售方將銷售設備的發貨票直接開具結設備的用戶,設備的用戶憑該發貨票直接記人固定資產帳戶核算的; ?。ㄈ?、設備的用戶直接與設備的銷售方結算設備價款。 二、凡不同時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安裝工程,包括由安裝企業代購設備、代為結算設備價款的安裝工程,應按《營業稅哲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征稅,即按包括所安裝設備價款在內的安裝工程總收入計算征稅?! ∫陨贤ㄖ堊裾請绦?。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