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服務小微企業,10月1日起,深圳地稅局正式簡并納稅征期,對深圳年營業額不超過500萬元的小微企業從原來按月申報改為按季申報繳納營業稅及其附加稅費。
深圳地稅簡并小微企業的納稅申報期限,對小微企業推行按季申報繳納營業稅及其附加稅費,小微企業由原來一年納稅申報12次縮減為4次,年申報次數大幅下降66.7%,大大減輕了申報負擔,同時有效緩解了稅務機關的征管壓力,有利于大幅降低納稅人的辦稅成本和稅務機關征收成本。
據統計,對年營業額不超過500萬元的小微企業推行按季申報,將惠及全市30萬戶納稅人,占全市營業稅納稅戶的80%,涉及面廣,更多的小微企業受惠。此外,按季申報繳納營業稅及其附加稅費有利于深圳流轉稅各稅種的申報期限保持一致。
目前深圳小規模納稅人推行按季申報增值稅,而小規模納稅人大部分屬于小微企業,故對小微企業推行按季申報營業稅及其附加稅費,可以使深圳流轉稅各稅種的申報期限保持一致,方便納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