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國稅函〔2015〕55號 2015-02-11 為推進委托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有序開展,切實規范委托代開發票、代征稅款行為,省局決定啟用委托代開發票專用章?,F就相關事宜明確如下:
一、委托代開發票專用章可比照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的規格和式樣設計委托代開發票專用章樣式,進行統一編號使用。具體式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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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式樣規格及說明
1、委托代開發票專用章規格為50mm×30mm。
2、上邊一行為代開稅務機關名稱,一行不夠可占二行。
3、中間一行為“委托代開發票專用章”。
4、下邊一行為代開稅務機關代碼。
5、字體為仿宋,4號字。
6、戳記印色統一為紅色。
7、如委托代開發票需要,可刻制同類多枚印章,印章下方刻編號阿拉伯數字以區分。
三、有關要求
1、要按照規范印章有關要求,刻制使用印章,加強工作監管,新刻制委托代開發票專用章要向社會公開。
2、委托代開發票專用章刻制過程要按照各地公安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3、委托代開發票專用章自2015年3月1日正式啟用,已刻制類似印章單位要按照規范樣式進行調整。使用過程中遇到問題應及時反饋省局(征管科技處),聯系人:叢培霞0531-8565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