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某大型集團公司的集團稅務總監王女士為參會者分析了在非貿付匯支付中各個利益相關方:總部、在華外企、稅務局和外匯管理局,幫助企業了解其各自的訴求和作用,尋找矛盾的所在點,從而找到矛盾的解決方案。“總部的主要目的是使其投資效益最大化。在中國,比較特殊的是通過外匯管制來管控稅收,而近兩年外匯管理局已經對此放松了很多,如2014年的2號文對資本項目的進一步放開,外管局已經逐漸從“有罪推定”改為“無罪推定”。對于企業來說,挑戰最大的是稅務機關的不確定性,很多東西都是需要主管稅務機關主觀判斷。
在非貿付匯中,稅務機關主要會審查非貿付匯交易是否具有實質;確保納稅人履行代扣代繳納稅義務;核定利潤率;確保境內境外比例的合理劃分、稅款計算的正確性等;通過企業申報的材料判斷企業是否存在其他不合理稅務籌劃、轉移利潤的問題,從而進行進一步的調查。所以企業了解自己主管稅務機關的各個事項的判斷角度和判斷依據是非常重要的。在華外資的角色相對來說比較被動,除了要滿足總部的利潤需要,做到合法合規,還要盡可能進行籌劃、降低風險和稅負。”
此后,王女士從技術角度為參會者分別分析了股息、常設機構、特許權使用費、管理服務費等令人頭疼,又不得不面對的非貿付匯常見問題項目。
“管理費用和公司的組織和發展有非常緊密的關系,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卻也是目前稅務機關執行口徑非常嚴格的項目。企業在和總部或者關聯公司溝通時,向其解釋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的立場和觀點是非常有說服力的,而稅務機關也一定會按照這個口徑來解釋法律和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反避稅處處長王曉悅2013年8月在東京演講,表示現在存在跨國公司將大量的費用無標準無依據的分攤給國內公司的現象。而正是因為這種現象,導致企業很難取信與稅務機關。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對于股東行為的解釋比較寬泛,在對聯合國提交的集團內部服務費指引的意見時,列了一系列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一系列行為,認為應該是作為股東應該履行的職責,不應該再向集團公司收費。”
“在管理服務費的分攤中,按照受益原則進行分攤的方法是被認可的,但是如何舉證合理分攤的依據的責任就落在企業身上了。在我個人的經驗中,我會有意識地衡量為某個事業部花費的時間,例如對某個項目的進展情況一年大概會花費多少時間和一年除去假期后的日期之間的比例,并制作類似的表格模板給其他的職能部門。這些時間表都會留檔,一旦形成這樣的操作行為,并且一貫堅持形成體系加以分析,以此對稅務機關舉證會比較可信。”
在第二天的活動中,來自泰悅咨詢的合伙人蘇正先生就非貿付匯轉讓定價的問題和參會者進行了討論。
“從轉讓定價的角度,稅務機關通常所關注的非貿付匯的因素主要有該項收費是否按照當地的一貫操作代扣代繳足額稅款、該項收費是否金額巨大、該項收費書面佐證材料是否齊全、該項收費是否真實、該項收費是否具有合理性基礎、該項收費是否存在轉移利潤的嫌疑、該項收費金額和比例是否公允合理等。
“目前稅務機關對于以關聯對外支付費用轉移利潤,即沒有實質,只是為了進行稅務籌劃而創立的形式上的交易或者有實質存在,但是故意提高收費轉移利潤,是非常關注的。而作為企業需要考慮的是,現金流是否有必要轉去境外;企業是否有必要進行稅務籌劃,由于稅前所得和稅后所得的不同,假設企業在中國繳納的所得稅在境外是可以抵扣的,如果中國的稅負加起來并不會超過境外的稅負總和,這樣的稅務籌劃是沒有必要的,從實務層面,也不建議進行這樣激進化的籌劃,這些都是需要企業自己衡量的。”
除了嘉賓的專業講解和經驗分享之外,參會同行還和嘉賓一起分析討論《派遣及代墊協議》、《物流管理系統服務協議》和《各種管理服務費分攤》三份擬真合同中可能存在付匯風險的條款,以及一個實際案例情景。參與者各抒己見,給出修改的建議,為虛擬案例出謀劃策,提出各種建設性的建議。
在各位同行絡繹不絕的討論聲中,兩天的訓練營不知不覺地進入尾聲,參會者紛紛表示,這次的活動形式新穎,也非常實用,分享的經驗和內容為同行們在未來的實際操作中能夠提供非常好的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