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實施情況來看,印花稅核定征收辦法已經比較成熟,起到了加強印花稅征管,堵塞漏洞,服務納稅人,以及為產業轉型升級提供良好稅收環境的作用。
二、《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出臺有哪些意義?
答: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意義:一是強化稅收征管,解決印花稅征管難題。二是規避納稅風險,體現稅負公平。三是稅務檢(稽)查中查補印花稅時可依據核定辦法進行核定征收。四是減輕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負擔。
三、印花稅核定征收具體應如何操作?
(一)納稅人發起的核定征收:由納稅人提交下列資料:
1、《納稅人申辦事項申請表》;
2、納稅人稅務證副本復印件(驗原件);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驗原件)。
納稅人可以一次申請若干個核定稅目,只需在注明申辦事項原因說明時一并列明申請的核定稅目,若涉及到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征收,則需增加注明企業類型是工業企業、商業企業還是外貿企業。
綜合受理窗口受理該事項,凡納稅人申請表格填寫準確、資料提交齊全的,打印《稅務文書資料受理回執》,并在信息系統中核定稅目、依據、比例、實施期限,打印《稅務事項通知書》送達納稅人后實施。
(二)稅務機關發起的核定征收:稅收管理員在日常管理和檢查中,發現納稅人符合核定征收條件,且納稅人拒不配合的,或收到稽查部門轉來的《稅務稽查建議書》,對納稅人進行核定征收時,須調查納稅人經營情況,各期印花稅納稅情況及同行業印花稅繳納情況,根據調查情況或《稅務稽查建議書》,制作調查報告,在信息系統中錄入相關數據,轉管理科(所)長終審,再由稅收管理員打印《稅務事項通知書》送達納稅人后實施。
(三)核定征收信息變更:實施印花稅核定征收的納稅人,如果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需要重新核定的,可于發生變化的當月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核定信息變更并提交下列資料:
1、《納稅人申辦事項申請表》;
2、納稅人稅務證副本復印件(驗原件);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驗原件);
4、經營情況發生變更的證明資料。納稅人需在注明申辦事項原因說明時一并注明申請變更內容。
綜合受理窗口受理該事項,對于資格符合、申請表格填寫準確、資料提交齊全的,打印《稅務文書資料受理回執》,并在信息系統中變更核定信息內容。
(四)稅務檢(稽)查中的核定征收:稅務人員在稅務檢(稽)查中,發現被檢(稽)查企業存在偷逃印花稅行為,可依據核定征收辦法直接核定企業需繳納印花稅。
四、《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對哪些合同進行核定?為何僅對購銷合同分比例核定?
答:對印花稅稅目中的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共11類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
由于框架協議、電子合同等新興合同形式應稅憑證取證相對較難,且主要涉及購銷領域,故僅對購銷合同分比例核定。
五、印花稅核定征收的實施時間、核定期限、納稅期限如何規定?實施后納稅人如何進行申報繳納?
答:印花稅核定征收在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后的次月開始實施。核定期限為一年,原則上在核定期限內不得變更。納稅期限為一個月。 納稅人應在每月終了后十五日內,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當期印花稅。
核定期限內應納印花稅稅額=核定期限內的核定依據x核定比例x適用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