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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地稅函[2004]16號 關于免征郵政企業房產稅的通知 |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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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免征郵政企業房產稅的通知 發文字號:吉地稅函[2004]16號 發文日期:2004-02-12 各市州、縣(市、區)地方稅務局,省局直屬征收分局: 郵政部門承擔著為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普遍服務的義務,屬社會公益性事業。郵政、電信分營后,郵政企業負擔加重,出現了嚴重虧損。為支持郵政企業的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和《吉林省房產稅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吉林省郵政企業自用房產免征2004年房產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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