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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分公司不在同市的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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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詢:稅官你好:我公司總公司企業所得稅是報到地稅,但分公司企業所得稅是報到國稅的;總公司與分公司是同省不同市,請問企業所得稅要怎么交?也要合并匯總后再交嗎? 答復內容:根據國稅發〔2008〕28號《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跨地區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場所,由總機構統一計算包括企業所屬各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場所在內的全部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總機構、分支機構應按本辦法的規定,分月或分季分別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年度終了后,總機構負責進行企業所得稅的年度匯算清繳,統一計算企業的年度應納所得稅額,抵減總機構、分支機構當年已就地分期預繳的企業所得稅款后,多退少補稅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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