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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地稅函[2013]25號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吉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所得稅預繳期限的批復 |
| 發布時間:2013/4/12 來源: 閱讀次數: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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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吉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所得稅預繳期限的批復
吉地稅函[2013]25號 2013-3-5長春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調整吉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所得稅預繳期限的請示》(長地稅發〔2013〕1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吉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全省共有49家分公司,均為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該公司執行總分機構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為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優化納稅服務,提高辦稅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一百二十八條和《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規定,同意吉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屬各分支機構,自2013年起企業所得稅實行按季度預繳。 特此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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