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2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業務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現將我省建筑業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設備與材料劃分問題公告如下:
一、建筑業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設備與材料的劃分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計價設備材料劃分標準》(GB/T50531-2009)執行。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地方稅務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計價設備材料劃分標準(GB/T5053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