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22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第九屆中國(北京)園林博覽會冠名定額發票跨省市開具問題的請示》(京地稅票[2013]57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為保障第九屆中國(北京)國際園林博覽會(以下簡稱園博會)的順利舉辦,經研究,同意北京園博園運營有限公司在全國范圍內指定的門票代銷商銷售園博會門票時開具《北京園博園運營有限公司定額專用發票》。
該冠名定額發票的面額為10元、2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票樣附后),使用期限與展會同期,園博會結束,冠名定額發票即停止使用。
附件:
1.北京園博園運營有限公司定額專用發票(10元、20元)
2.北京園博園運營有限公司定額專用發票(50元、100元)
3.北京園博園運營有限公司定額專用發票(500元、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