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南京企業通過美國網站預訂上海酒店,并向該網站支付了全額房款。該網站已開具境外簽收單據,但上海酒店沒有開具發票。該企業是否可以憑美國網站開具的單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此筆支出?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63號)第八條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此,此種情況下,企業發生的真實、有效的業務,可以憑相關資料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