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關于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給予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政策后,國內某肉聯廠大聲疾呼,認為該增值稅免稅政策沒有減輕他們負擔,反而增加負擔,導致零售環節的熟食價格上漲呢?我寫《從增值稅抵扣鏈條完整性看75號文的執行問題》的目的不僅僅是對于75號文的理解,更重要的在于給大家揭示一條普遍的規律(這條規律我實際在文章中已經結合案例分析了),即: 增值稅免稅政策在零售終端環節實施,則能起到降低消費價格的目的。但是,增值稅免稅政策如果在生產、加工以及批發的中間環節實施,且緊隨免征政策后的零售環節不是免稅的,則這種增值稅免稅政策反而會起到增加消費價格的負效應。增加消費價格的負效應體現在兩塊: 第一塊是免稅環節前的增值稅進項稅由于中間環節免稅無法順利向免稅的零售環節流轉增加的成本; 第二塊是對于免稅環節后一道的零售納稅人而言,如果他不免稅,中間環節免稅就把免稅環節前的增值稅進項稅從價外轉到價內,這部分進項稅又進一步加上了增值稅進入零售價格。 以上兩個效應的疊加最終增加了零售環節的消費價格。這個就是該肉聯廠大聲疾呼的原因所在。 所以,大家不要一看到免稅就想到是減稅政策。增值稅免稅就是一個特例。如果增值稅免稅在中間環節實施,不僅不是減稅,反而是增稅,政府最終的增值稅收入反而因免稅而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