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加強審計報告報備工作的提示
云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 2023-10-19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23]4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財務審計秩序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30號)要求,2023年9月19日,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了《財政部 國務院國資委 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審計報告查驗工作的通知》(財會〔2023〕15號)。為加強注冊會計師行業信息化監管,強化審計報告報備,特作如下提示:
一、加強審計報告報備工作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按照規定將承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審計業務出具的報告(以下簡稱審計報告)上傳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網址http://acc.mof.gov.cn,以下簡稱統一監管平臺)并申請賦碼。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加強審計報告報備工作,做到審計報告“應報盡報”。審計報告上傳時應當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印章、注冊會計師簽名簽章,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報告還應當在財務報表頁加蓋被審計單位公章。上傳內容包含審計報告正文、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如有),嚴禁上傳涉密信息。報告附注部分及其他支持性材料無須上傳。
二、加強審計報告查驗工作
會計師事務所在統一監管平臺掃描上傳、報備賦碼并打印的審計報告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規定的法律效力。被審計單位、銀行、社會公眾等審計報告使用者可以通過統一監管平臺或手機應用程序等方式查驗審計報告是否由依法取得執業許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是否在統一監管平臺報備并相應取得全國統一的驗證碼等。
三、加大審計報告報備監督力度
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將加大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報備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于未按規定進行報備的會計師事務所,責令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予以公告并列為監督檢查重點關注對象。
云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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