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豫國稅函〔2010〕60號 河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筑企業所得稅征管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636 |
| |
| 河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筑企業所得稅征管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豫國稅函〔2010〕60號 2010-03-02 各省轄市國家稅務局: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筑企業所得稅征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39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省實際補充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一、針對建筑業外出經營多、項目分散的特點,各地應結合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做好轄區內建筑企業稅源狀況調查摸底,有針對性地做好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宣傳輔導;積極幫助企業解決外出施工過程中遇到的所得稅問題,保證政策貫徹落實到位。二、各地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規定,加強對建筑業二級分支機構的稅收監管;利用《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管理系統》,開展建筑業總機構與二級分支機構所在地涉稅信息比對,加強項目所在地與總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的信息溝通;對不符合二級分支機構條件的項目經理部應要求建筑企業匯總到總機構或二級分支機構統一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執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報告省局。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