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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辦理外出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應如何納稅 |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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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詢描述:公司屬建筑安裝企業,機構所在地在鄭州,在商丘接工程,但未辦理外出經營許可證,請問我單位企業所得稅應在機構所在地上交?還是在工程所在地上交? 解答內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 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居民企業以企業登記注冊地為納稅地點;但登記注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請參照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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