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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閩財稅[2015]11號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福建省民政廳關于確認福建省發展體育事業基金會2015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通知 |
| 發布時間:2015/7/16 來源: 閱讀次數:1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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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福建省民政廳關于確認福建省發展體育事業基金會2015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通知閩財稅〔2015〕11號 2015-04-20 各市、縣(區)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民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民政局: 為支持我省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0〕45號)和《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福建省民政廳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閩財稅〔2010〕70號)的有關規定,經省財政廳、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省民政廳聯合審核確認,福建省發展體育事業基金會具有2015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國家稅務局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 福建省民政廳 2015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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