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停止網絡發票運營商收費后相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部署,我局通過三大運營商(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中國移動),從2012年11月起,建立并推廣了網絡發票平臺。就運營商的收費問題,7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針對我局的請示作了《關于網絡發票運營商收費問題的批復》(稅總函[2013]435號),明確“關于運營商在正常網絡運行費之外另外收取25元/月虛擬專網服務費,屬國家稅務總局與網絡運營商簽署的《金稅三期工程網絡發票項目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明令禁止的行為”,要求我局加強對網絡運營商的監管。對此,我局態度堅決,不折不扣地執行,從8月1日起停止三大運營商此項收費。現將停止收費后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我局于8月1日開通了免費使用的普通發票開票系統,新增納稅人請在深圳國稅網站(www.szgs.gov.cn)辦理普通發票開票系統注冊手續。
二、已開通使用上述三大運營商網絡發票的納稅人,仍然可以繼續使用其網絡發票平臺(不收費),或者重新選擇使用我局的免費普通發票開票系統。
三、納稅人如發現上述三大運營商有違規收費行為,可及時向我局投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國家稅務局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