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6-26
大勝窯業建設開發(廈門)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國家鼓勵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環資[2006]1864號)精神,廈門市資源綜合利用認定委員會辦公室于2013年6月9日組織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和有關專家,對你司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石粉污泥、污水污泥等固體廢物生產的“燒結多孔磚”產品進行現場查驗,現經認定委員會辦公室審定、公示,認為你司燒結多孔磚產品原料利廢比例達30%以上,符合國家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的有關規定,確認為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有效期自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
請你司接通知后到市資源綜合利用認定委員會辦公室(市經發局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處,聯系電話:5397556)領取認定證書,相關財稅部門將依據企業持有的認定證書和有關規定辦理減免(退)稅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