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中秋節公司為員工發放月餅,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嗎?
答: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2011年第600號)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公司送月餅給員工,應按稅法規定并入員工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注:上述答案僅供參考,具體事宜請向您的主管稅務機關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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