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地稅局發布的《地方稅收發票網絡開具的管理辦法》,網絡開具的發票不印刷固定的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而是在納稅人開具發票時,由發票在線系統自動生成并打印在發票票面上。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由發票在線系統自動隨機賦碼,加上系統相應生成并打印在票面上的防偽碼及二維碼,大大增加了網絡開具發票的偽造難度和克隆難度。“這是對傳統發票管理的一項重大突破,也為將來發票的無紙化鋪平了道路。”廣東省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說。
此外,在使用網絡發票時,納稅人還可以通過發票在線系統生成發票記賬清單,作為會計記賬的原始憑證。發票在線系統可以記錄納稅人網絡開具發票的真實信息,通過發票在線系統打印的記賬清單可以完全滿足企業會計記賬原始憑證的需要,而且數據還可以查詢核對,確保會計核算數據的真實性。因此,網絡開具的發票沒有再單獨設立存根聯和記賬聯的必要,同時,因為發票聯次的減少,也會降低發票印刷成本和納稅人的打印成本,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關鍵問題需要注意
江蘇省淮安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網絡發票對多數基層稅務機關和納稅人而言還是個新鮮事物,認識、接受和使用網絡發票還需要一個過程。有條件使用網絡發票的省市,納稅人在開具和使用網絡發票時,只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操作,就能順利地享受到網絡發票帶來的便利。
納稅人首先應注意的問題,就是并不是所有網上開具的發票都是合規的網絡發票。而確認合規網絡發票的關鍵,是確認開具網絡發票的工具合不合法。因此,《網絡發票管理辦法》規定,只有符合國家稅務總局統一標準并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國稅局和地稅局公布的網絡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發票,才是合法的發票。如果開票方通過一些非法的途徑開具了發票,即使是機打的發票,也同樣是不合規的發票。
也就是說,網絡發票的票種、票樣,必須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全國普通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稅發〔2009〕142號)的各項要求,或者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同時必須是省一級稅務機關公布的網絡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發票。具體的網絡發票管理系統名單,一般都由各省級稅務機關掌握,并會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納稅人登錄所在省份省級稅務機關官方網站即可查閱到。
值得一提的是,《網絡發票管理辦法》對取得網絡發票的受票方作了“應及時查詢驗證網絡發票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的規定,這是在我國發票管理規定中,首次以部門規章形式提出受票方負有及時查詢驗證發票的義務。因為只有受票方積極履行這一義務,稅務機關才能更多地掌握每一張網絡發票的數據信息,進而構建開票方按規定開票、實時傳輸開票信息,受票方及時查詢、驗證發票,稅務機關實時監控的“閉環管理”系統,更好地提升稅收征管質量。同時,稅務機關也可以據此及時幫助納稅人發現并管控好稅務風險。
除此之外,一些細節性的規定也需要納稅人關注:一是開票方可開具的發票種類、行業類別和開票限額,稅務機關會核定,因此開票方要注意稅務機關的相關要求,開出合規的發票;二是在稅務機關核定的范圍內,開票方應登錄網絡發票管理系統,完整填開發票相關內容及數據;三是對紅字網絡發票對應的原票、作廢網絡發票需要全聯次收回,其他在線開具的網絡發票,在信息保存成功時即完成稅務機關查驗的程序。
江蘇省淮安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提醒說,各地在開發網絡發票開具系統時,還需要注意使用規范的名稱。自2009年至今,各地對依托互聯網技術開發的發票開具系統以及開具的發票,叫法不一,有的叫網上在線開具發票、有的叫網絡開具發票,現在辦法統一規定為“網絡發票”和“網絡發票管理系統”,各地不應再“另起爐灶”叫新的名稱。
期待電子發票盡快推廣
如果把網絡發票比作人民幣,電子發票就相當于存折。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無論是稅務機關,還是納稅人,都對這個“存折”充滿這期待。因為和紙質發票相比,雖然網絡發票在很多方面表現出了優越性,但是受票方查閱發票真假不方便的問題仍舊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也正因為如此,辦法規定,省以上稅務機關在確保滿足網絡發票電子信息正確生成、可靠存儲、查詢驗證和安全唯一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開展電子發票試點工作。“辦法雖未對電子發票進行明確的定義,但從長遠看,電子發票將是發票管理的發展方向,希望國家能加大研究和推廣力度。”有關專家說。
據了解,電子發票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同普通發票一樣,采用稅務機關統一發放的形式給商家使用,發票號碼采用全國統一編碼,采用統一防偽技術分配給商家,在電子發票上附有電子稅務局的簽名機制。電子發票的使用能對電子商務中存在的應納稅主體進行有效監督,可大大節約征稅成本。電子發票和電子支付相互結合,將稅務機關、銀行和納稅人聯系在一起,通過銀行付款和交易記錄,很容易核查納稅人申報的真實性。
江蘇省淮安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一直以來,發票的管理手段都是建立在紙質發票基礎之上的,而電子發票則主要是通過電子信息完成其發票職能。比如,江蘇省淮安地稅局試點的電子發票,就是在納稅人提供或者接受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過程中開具或收取的,以電子信息形式儲存、傳輸、報送收付款憑證。與網絡發票不同的是,開票方使用電子發票的前提不是領用紙質發票,而是申請電子發票號碼,稅務機關將發票號碼信息以電子數據形式賦予開票方。當經濟業務發生時,開票方調用電子發票號碼結合經濟信息生成電子發票。在不能實現電子發票完全通過信息方式傳遞的情況下,可采用白紙或無號票打印發票信息。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電子發票是建立在網絡發票基礎上的一種發票管理方式,電子發票削弱了紙質發票作用,以記錄在稅務機關信息庫中的發票信息為準。二者有聯系,同時又有本質區別。
“下一步,希望電子發票的推出,能夠給受票方帶來更多的便利。”北京中翰聯合稅務師事務所合伙人郝龍航說。他告訴記者,網絡發票的推出,的確大大方便了開票方,但是受票方目前仍舊無法非常方便、快捷地查詢其真偽。記者登錄了部分省市稅務機關的官方網站后發現,即便是最早推廣使用網絡發票的廣東,雖然廣東的納稅人能夠通過輸入發票信息或掃描二維碼等方式非常方便地在省地稅局網站查詢網絡發票的真偽,但是查詢的范圍僅僅限于廣東地區開具的網絡發票,超出這個范圍,納稅人仍然無法查詢。
據北京中翰聯合稅務師事務所統計,全國可以查詢發票真偽的官方網站近80家,但是和廣東省地稅局的網站一樣,這些網站都只能查所轄范圍內企業開具的發票。郝龍航希望通過電子發票的進一步研發,盡快破解網絡發票受票方在全國范圍內查詢真假發票難的問題,讓發票的使用真正進入“無紙化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