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發火[2008]362號)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表》(附件3),并于4月5日前上報市高企認定管理辦公室。
二、市高企認定管理辦公室抽查
在各相關單位自查工作基礎上,市高企認定管理辦公室將組織相關人員于4月26日之前,對中介機構和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抽查。檢查的內容包括:(1)中介機構出具審計報告及收費情況;(2)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真實性及享受稅收優惠情況。其中對中介機構檢查由市財政牽頭,會同市科技、稅務部門進行;對企業檢查由市科技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和稅務部門進行;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檢查,由市國稅或市地稅(按企業納稅登記所屬局劃分)牽頭,會同市財政、科技部門進行。
三、工作要求
1.請各自查主體或責任單位高度重視,明確責任人,根據檢查要求認真及時落實自查工作任務,并按規定時間上報自查工作情況。
2.自查過程中,各單位應及時溝通、互相協作,以推動自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3.各單位要認真學習領會文件精神、準確把握政策要點,妥善保存檢查材料,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應進行糾正,并上報市高企認定管理辦公室;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弄虛作假行為,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聯系方式
青島市科技局馬曉波85911337qdgaoqi@163.com
青島市財政局姜梅85855823qdczfgsz@163.com
青島市國稅局沈達83931229qdgssd@163.com
青島市地稅局武德城83870258wdch2008@163.com
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表紙質版報送至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一樓科技局窗口(香港中路17號);
中介機構相關自查表紙質版報送至市財政局法規稅政處(寧夏路208號1002房間)。
附件:
1、中介機構資質自查表
2、中介機構高企專項審計情況自查表
3、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