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國稅發[2008]55號依法據實扣除涵義? |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758 |
| |
| 國稅發[2008]55號中向災區捐贈可“依法據實扣除”這句話是允許全額扣除還是按應稅所得額的30%扣除?還有這次特殊黨費扣除問題?根據《國務院關于支持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08]21號)的規定: 對企業、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受災地區的捐贈,允許在當年企業所得稅前和當年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因此,對符合上述規定的汶川地震捐款可在當年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