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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海關公告2014年第27號上海海關關于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推進海關AEO互認工作的公告 |
| 發布時間:2014/9/2 來源: 閱讀次數: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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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海關關于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推進海關AEO互認工作的公告上海海關公告2014年第27號 2014-6-26 為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通關便利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國務院關于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3]38號),現將試驗區內推進海關AEO(“經認證的經營者”)互認工作的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新加坡關稅局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和〈新加坡安全貿易伙伴計劃〉互認的安排》,我國海關與新加坡海關互相給予來自對方AEO企業的進口貨物如下通關便利措施:實施較低比例查驗,予以快速通關;對需要進行查驗的貨物優先予以查驗;在通關過程中給予優先處理待遇;如果國際貿易發生中斷,盡力提供快速通關。 試驗區AA類企業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出口到新加坡的貨物,在新加坡通關時可以享受新加坡海關給予的通關便利。試驗區AA類企業必須向新加坡進口企業提供自己的企業管理類別和在中國海關的10位注冊編碼,以便新加坡海關在通關過程中加以識別。 新加坡AEO企業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出口到中國的貨物,可享受我國海關給予的通關便利措施。試驗區企業申報從新加坡AEO企業進口貨物時,必須在進口報關單“備注欄”內填注統一的新加坡出口企業AEO編碼,我國海關報關系統將自動識別該企業為AEO,并給予相應的通關便利措施。填注方式為:“AEO(英文半角大寫)” “<” “SG” “12位AEO企業編碼” “>”。例如,新加坡AEO企業的編碼為AEOSG123456789012,則填注:“AEO<SG123456789012>”。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大韓民國關稅廳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制度與大韓民國進出口安全管理優秀認證企業制度的互認安排》,我國海關與韓國海關互相給予來自對方AEO企業的進口貨物如下通關便利措施:降低進口貨物查驗率;簡化進口貨物單證審核;進口貨物優先通關;設立海關聯絡員,協調解決企業通關中的問題;非常時期的優先處置。
試驗區AA類企業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出口到韓國的貨物,在韓國通關時享受韓國海關給予的通關便利。試驗區AA類企業必須將自己的AEO認證編碼(AEOCN 在中國海關注冊的10位企業編碼)通報給韓國進口商,以便韓國海關在通關過程中加以識別。 韓國海關認證的AEO企業直接出口到我國的貨物,可以享受到我國海關給予的通關便利措施。試驗區企業向我國海關申報從韓國AEO企業進口貨物時,應在進口報關單“備注欄”處填入由韓國海關認證的AEO編碼,我國報關系統將自動識別該企業為AEO,并給予相應的通關便利措施。填寫方式為:“AEO”(英文半角大寫) “<”(英文半角) “KR” “7位認證企業編碼” “>”(英文半角),例如,韓國海關認證的AEO企業的編碼為KRAEO1234567,則填注:“AEO<KR1234567>”。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香港海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與〈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的互認安排》,內地海關與香港海關分階段給予對方AEO企業的進口貨物通關便利措施。試點期間,內地海關與香港海關在皇崗、文錦渡、沙頭角、深圳灣四個陸路口岸相互給予對方AEO企業的進口貨物如下通關便利措施:降低進口貨物查驗率;簡化進口貨物單證審核;進口貨物優先通關;設立海關聯絡員,協調解決企業通關中的問題;非常時期優先處置。 試驗區AA類企業經皇崗、文錦渡、沙頭角、深圳灣4個陸路口岸直接出口到香港的貨物,可以享受香港海關給予的通關便利措施。試驗區AA類企業向香港出口貨物時,應將其AEO認證編碼(AEOCN 在中國海關注冊的10位企業編碼)、企業名稱和地址(名稱和地址必須與向海關注冊登記的信息完全一致)通報給香港進口商,以便香港海關在通關過程中加以識別。 香港海關認證的AEO企業經皇崗、文錦渡、沙頭角、深圳灣4個陸路口岸直接出口到內地的貨物,可以享受到內地海關給予的通關便利措施。試驗區企業向內地海關申報從香港AEO企業進口貨物時,應在進口報關單“備注欄”處填入由香港海關認證的AEO編碼,內地海關報關系統將自動識別該企業為AEO,并給予相應的通關便利措施。填寫方式為:“AEO”(英文半角大寫) “<”(英文半角) “HK” “10位認證企業數字編碼” “>”(英文半角),例如,香港海關認證的AEO企業的編碼為AEOHK1234567890,則填注:“AEO<HK1234567890>”。 四、海關總署專門設立AEO事務海關聯絡員,協調解決AEO互認企業通關中的疑難問題。試驗區內企業在AEO互認通關過程中遇到疑難問題,可向試驗區主管海關企業協調員提出,由企業協調員逐級提交AEO事務海關聯絡員協調解決。 五、今后,中國海關與其他國家或地區海關簽署AEO互認協議后,我關將優先將試驗區內企業作為首批運作企業,及時享受AEO互認成果,適用相應通關便利措施。屆時,我關將另行公告或通知。 本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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