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地稅局與人民銀行揚州中心支行近日聯合簽署“自然人涉稅信息納入征信系統”協議。自今年1月1日起,納稅人未按規定履行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的相關信息申報,將被人民銀行征信系統記錄。各金融機構在向自然人發放貸款時,可參考記錄情況,在貸款額度、利率、還款期限等方面,給予差別化信貸政策。
據悉,首批納入征信系統的自然人涉稅信息,主要包括年所得12萬元以上,以及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自然人涉稅信息。地稅部門估算,這兩類納稅信息共涉及全市3萬余納稅人。對未如實申報的納稅人,主管地稅機關將責令其限期改正;限期內仍未改正的,主管地稅機關將在辦公場所設立的專欄內或其他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告,市人民銀行依法予以采集,并將相關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揚州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后,揚州市地稅局與揚州市人民銀行將結合個人所得稅稅制改革進展,分批次把更多具有自行納稅申報義務的自然人涉稅信息納入征信系統;同時,不斷擴大稅種覆蓋范圍,在現行個人所得稅基礎上,逐步將未履行營業稅、契稅等稅收納稅義務的相關信息,也納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據了解,目前各金融機構在向自然人發放貸款時,都會參考征信記錄的情況,在貸款額度、利率、還款期限等方面,給予差別化信貸政策對待。所以納稅人如果有不良的納稅記錄,也會被銀行視為信用不好,銀行貸款肯定會受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