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稅委會[2011]3號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進境物品稅稅目稅率的通知 |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984 |
| |
|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進境物品稅稅目稅率的通知 稅委會[2011]3號 2011-01-24 海關總署: 《進境物品稅調整方案》已經國務院批準,自2011年1月27日起實施,現就進境物品稅稅目稅率調整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中原歸入稅號2(見下表)的計算機,視頻攝錄一體機等信息技術產品和照相機歸入稅號1中,稅率相應地從20%降低到10%; 二、將原歸入稅號2中的“攝像機”更名為“電視攝像機”,稅率維持不變; 調整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為: 稅號 稅率(%) 物品名稱 1 10 書報、刊物、教育專用電影片、幻燈片、原版錄音帶、錄像帶、金、銀及其制品、計算機,視頻攝錄一體機,數字照相機等信息技術產品、照相機、食品、飲料、本表稅號2、3、4稅號及備注不包含的其他商品 2 20 紡織品及其制成品、電視攝像機及其他電器用具、自行車、手表、鐘表(含配件、附件) 3 30 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 4 50 煙、酒、化妝品 注:斜體部分為本次《進境物品稅調整方案》涉及調整項目。 特此通知。 稅委會[2009]6號關于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關稅 稅委會[2009]28號關于2010年關稅實施方案的通知 稅委會[2010]4號關于實施中國-秘魯自由貿易協定稅率的通知 稅委會[2010]25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2010年化肥出口關稅的 ... 稅委會[2010]26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2011年關稅實施方案的通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