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開展打擊“虛假”網絡發票專項行動的通告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地方稅收發票網絡開具的管理辦法》,根據全省“三打兩建”的有關精神,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定于今年年底前在全省開展一次打擊“虛假”網絡發票的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通過納稅人自查和地稅機關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全面查驗網絡發票,打擊各種網絡發票違法行為。用票人自查階段為20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稅務機關檢查階段為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2月31日。專項打擊的內容包括:提供、銷售“虛假”網絡發票開票軟件、紙質發票的行為;利用各種虛假開票軟件套打網絡發票的行為;違規作廢、紅沖網絡發票的行為;克隆網絡發票的行為;非法代開網絡發票的行為;以各種理由拒開發票的行為;不按規定查驗取得的網絡發票,導致以“虛假”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抵扣稅款和財務核算憑證的行為;其他違反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
用票人應在9月底前對其開具(作廢、紅沖)的網絡發票進行自查,對其取得的網絡發票進行真偽查驗,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要做好自查自糾工作。自查結束后,各用票人應將自查情況如實填寫《納稅人網絡發票自查情況表》并在9月30日前報送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用票人對自查發現的問題主動采取補救措施的,從寬處理。用票人不積極自查,或自查后采取隱瞞手段的,從嚴處理。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自查期間我局門戶網站(http://www.gdltax.gov.cn/)“稅宣熱點”欄中設立專項行動專欄。納稅人可通過我局網站觀看、下載自查情況表、自查指引等相關資料,通過我局門戶網站電子發票查驗欄目查驗網絡發票真偽,網報用戶可通過網報系統下載和上傳自查情況表。納稅人也可以到辦稅服務大廳索取相關資料和報送自查情況表。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