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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蒙古自治區未來五年將對家庭服務企業減免稅費 |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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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蒙古自治區就業服務局日前下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發展家庭服務業的實施意見》,對發展家庭服務業給予政策和稅收扶持。 今后5年,自治區家庭服務消費需求滿足率要達到60%以上,培育和壯大有實力的家庭服務業經營機構20家以上,建設家庭服務業示范培訓基地10個以上,培訓家庭服務人員10萬人以上,新創造就業崗位8萬個以上。 內蒙古要求自治區、各盟市、旗縣市區用于社會事業和民生工程的資金,要把發展家庭服務業作為扶持對象。各級財政要根據家庭服務業發展需求,合理安排就業資金預算,對新創辦的家庭服務企業除初始創業者營業稅起征點按現行有關政策執行外,要減免有關稅費和享受創業政策扶持;中小型家庭服務企業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向主管地稅部門提出減免稅申請,并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家庭服務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給予一定期限(3年)免征營業稅的支持政策。 另外,內蒙古還鼓勵農村牧區富余勞動力和城鎮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以及高校畢業生到家庭服務業就業、創業,并提供開業指導、創業培訓、小額擔保貸款、人事勞動檔案保管和跟蹤服務等“一條龍”服務。高校畢業生從事家庭服務業的,在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工作崗位時享受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應聘人員有關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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