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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購買商鋪及小區住房出租如何納稅? |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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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購買商鋪及小區住房進行出租,出租所得的出租費是否要納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文件的規定: 二、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稅收政策 (一)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三)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因此,個人出租住房應根據上述文件規定計算繳納稅款。對出租商鋪不應享受上述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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