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難點
(一)企業無法取得有效的增值稅發票加以抵扣。這是我國建筑業“營改增”所面臨的最大難題。如果無法取得有效的可抵扣的發票,稅制鏈條也就無法打通,稅制鏈條不打通也就無法達到減輕企業稅負的目的。由于我國的建筑業的經營環境和市場競爭并沒有形成很完善的管理運行機制,個人承包的現象十分普遍,偏遠地區的發票取得更是困難,所以企業在進行供應商、分包商選擇的時候很少考慮到稅的問題,而增值稅抵扣以發票為準,如果不能及時支付分包款項,分包方就不會開具專用發票,企業也就無法進行抵扣,此外,增值稅稅率對小規模納稅人的暫行規定的要求非常嚴格按照3%的稅率征收,建筑施工企業的上游企業小規模納稅人占據多數不能提供可以抵扣的增值稅發票諸如磚、瓦、灰、沙、石頭這些建筑施工用的基本材料大都是小戶經營,還有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水電能源費用也拿不到增值稅發票,在征收營業稅時這些按3%來征收,但是改成增值稅后因為得不到抵扣反而要征收11%的稅率,企業的稅負就會不降反升。這就是在推行過程中將會遇到的實際難題。
(二)人工費抵扣標準難以確定。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工成本不斷上升,資料顯示基建行業的直接人工費用已經達到了總成本的25%左右,但是現在的情況下人工費用并沒有作為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在征收營業稅時,企業以營業收入為征收基數,征收3%的營業稅,但改為增值稅后,不能抵扣的人工費用將會被征收11%的增值稅,企業稅負明顯上升。所以人工費用是否能夠抵扣,應該如何抵扣也成了一個難點問題。
(三)納稅地點易引發沖突和分歧。營業稅和增值稅關于納稅地點的問題有一個較大的分歧,營業稅規定建筑企業的納稅地點以其項目所在地來確定,而增值稅的納稅地點則是以企業的注冊地來納稅,就是說你的增值稅發票在哪里領的,你就應該在哪里交納稅款。建筑業是一個很復雜的企業,通常項目遍布全國,如果按照注冊地來納稅的話,會帶來諸多的麻煩與不便,政府的稅收收入格局也會有較大的變化,如果推行過快的話,很可能導致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不適應。因此在推行的過程中千萬不能操之過急,要協調好各方面出現的問題,盡量采取匯總納稅的方式,按照法人進行合并納稅,避免出臺強制在項目所在地注冊子公司的政策,不然極易造成行業混亂。
三、建筑企業應對“營改增”的籌劃
(一)提前預備“營改增”。目前營業稅改增值稅已經是大勢所趨,每一次改革在整體上是有利于整個行業、經濟的發展,但是在推行的初期可能會加重企業稅負。企業不能存在一個抵觸心理而是應該積極去面對這種變化。首先要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使他們熟悉、適應這種變化和賬務的處理工作,積極協調公司的各個方面做到資金效用的最大化,避免出現因需大量交納稅款而造成的資金鏈斷裂。其次,需要財務人員做好稅收籌劃的工作,在發票的問題上嚴格把關,公司的各個部門也需要積極的溝通,各部門相互配合相互理解,爭取最大的效益。
(二)謹慎選擇供應商。避免選擇價格低、優惠折扣多的劣質產品供應商,盡量選擇有一定知名度、行業口碑信譽較好的供應商,尤其要關注是否能夠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正規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強化企業的財務管理。合理控制資金流向加速資金的周轉,加強應收賬款的清理、清收工作。“營改增”后會對企業的資金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建筑企業存在普遍的拖欠工程項目的狀況,所以企業內部掛賬的情況也比較常見,企業在進行融資時要盡量提高資金的利用率,既要使資金的機會成本減少又不能讓融資成本過高,從而達到減少財務資金管理成本的目的。在進行項目的成本預算時,要根據最新的政策文件進行全面的考慮,加強企業的財務管理監督,確保企業資金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四)發揮“營改增”的積極作用。企業要積極配合國家出臺的各項政策,爭取享受到國家政策的優惠。關于企業的直接人工費用在政策實施后確實造成企業稅負的大量增加甚至面臨破產的風險,企業應該主動申請財政補貼,建筑行業也應該積極做好分析和測算工作盡量減少政策給行業所帶來的沖擊。
(五)積極關注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保持時效性,制定出最佳的企業發展戰略。比如盡量減少固定資產在“營改增”之前投入,增加固定資產“營改增”后的投入。同時還要抓好經營開發,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突出經營重點,著力抓好重點區域,整合經營資源,提高經營績效,創新經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