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內容】 如果將產品用于公益捐贈,稅法上視同銷售。如果產品售價為10萬元,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要不要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加上10萬元? 【回復內容】 不是的,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是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加上10萬元,而是這里要確認所得稅的視同銷售收入10萬元,同時要確認所得稅的視同銷售成本的。具體來說,以貨物對外捐贈是要分解為視同銷售和捐贈兩項業務的,請您結合下面的舉例理解: 假定某居民企業2012年利潤總額10000萬元,經查利潤總額中反映如下公益性捐贈項目,通過非營利社會團體向某單位捐贈自產貨物,同類不含稅售價1000萬元,成本700萬元。
會計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700 1000*17% 貸:庫存商品7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000*17%
所得稅分解為視同銷售和對外捐贈兩項業務分別處理。
首先,視同銷售業務 增值稅方面:應納增值稅1000×17%=170萬元。 所得稅方面:調增所得稅視同銷售收入1000,視同銷售成本700,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00-700=300萬元。(提示:視同銷售收入1000是廣告費和招待費限額的基數)
其次,捐贈業務 捐贈扣除限額=10000×12%=1200萬元 實際捐贈額=700 1000×17%=870萬元, 捐贈限額大于實際發生的捐贈支出(營業外支出700 1000*17%),準予扣除870萬元。 應納所得稅額=(10000 300)×25%=2575(萬元)。 【提問內容】如果準予扣除的不是87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是不是應該調一下? 【回復內容】抱歉!沒有明白您的意思,如果準予扣除的不是870萬元,那您是指什么樣的情況,請您詳細描述一下,以便我們為您解答,謝謝配合! 【提問內容】假定某居民企業2012年利潤總額10000萬元,經查利潤總額中反映如下公益性捐贈項目,通過非營利社會團體向某單位捐贈自產貨物,同類不含稅售價1000萬元,成本700萬元。 會計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700 1000*17% 貸:庫存商品7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000*17%
所得稅分解為視同銷售和對外捐贈兩項業務分別處理。
視同銷售業務 增值稅方面:應納增值稅1000×17%=170萬元。 所得稅方面:調增所得稅視同銷售收入1000,視同銷售成本700,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00-700=300萬元。(提示:視同銷售收入1000是廣告費和招待費限額的基數)
老師,上題中其分錄應寫成: 借:營業外支出1170萬 貸:其他業務收入1000萬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萬
借:其他業務成本700萬 貸:庫存商品700萬
對否? 【回復內容】不對,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捐贈,會計不確認收入,按照上面的解答掌握。
相關問題——區分:會計上的視同銷售、增值稅的視同銷售、所得稅的視同銷售 會計與不同稅種下視同銷售收入對比表
項目 會計收入確認 增值稅 所得稅 特別提示
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 √ √——
銷售代銷貨物√√√——
統一核算,異地移送×√×——
自產、委托加工非應稅項目外購×√×——×××
集體福利自產、委托加工
個人消費
職工福利外購
√
√
√
企業所得稅將福利定義為職工福利,應理解為包括個人和集體兩部分,按總局在線解答的提法,所得稅方面確認收入,不區分個人和集體。 自產用于集體福利,確認收入,來自于2010年初級職稱初級會計實務教材的第二章例題2-48
×
×
√
投資(自產、委托加工、外購)
√
√
√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商業實質)
分配(自產、委托加工、外購)
√
√
√
——
贈送(自產、委托加工、外購)
×
√
√
按財務與會計第十二章(8)視同銷售的賬務處理,捐贈不應該確認收入,稅代教材第六章例題處理不妥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