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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稅函[2010]273號 關于韓國金融公司適用中韓稅收協定利息條款免稅待遇的通知 |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1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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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韓國金融公司適用中韓稅收協定利息條款免稅待遇的通知國稅函[2010]273號 2010-06-1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中韓稅收協定及其諒解備忘錄的規定,經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協商同意,韓國金融公司(英文名稱為?“Korea Finance Corporation”, ?韓語中的漢字表述為“韓國政策金融公社”)作為韓國政府全資擁有的金融公司,可以享受協定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的免稅待遇。? 本通知從2010年5月1日起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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