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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廈地稅發[2010]1號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2009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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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2009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方案的通知廈地稅發[2010]1號 2010-01-05各區地方稅務局、直征局、外稅分局、稽查局、信息技術分局: 現將《2009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年一月五日2009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方案 為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貫徹落實《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切實做好2009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認清形勢,加強組織領導 受國際金融危機的持續影響,2009年我市經濟增長速度放緩,制約了個人所得稅的增長幅度。2009年度自行申報工作即將開始,各單位要充分認識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所面臨的形勢和困難,主動查找和分析前三年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不足,將開展自行納稅申報工作作為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常態化管理。在確保完成全年自行納稅申報工作任務的基礎上,在申報項目和申報質量上有所突破,以此帶動個人所得稅收入增長。 為加強對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申報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市局決定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局領導為組長,稅政、征管、信息、法規、計財、宣傳、辦公室等部門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稅政二處負責日常組織協調。各部門要根據自身工作職責和領導小組的統籌安排,確定落實個稅申報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工作目標,并建立責任考究制度。具體分工是:稅政二處牽頭負責日常組織協調,擬定綜合工作方案,做好申報表的印制與管理,稅收政策的咨詢解釋,工作進展情況與問題的收集與報告,全市申報工作的總結等;征管處負責為納稅人提供各種方便快捷的納稅申報方式,受理納稅申報、稅收結算等具體工作流程;信息技術分局主要負責個人網上自行申報軟件的完善和相關技術培訓與技術支持;宣教處重點做好宣傳報道工作;法規、計財、辦公室等部門也要根據主管業務和領導小組的安排,制定相應的工作職責,共同做好個稅申報的各項工作。 各管征局應于2010年1月20日前參照市局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為做好今年年所得十二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二、主動反饋匯報,爭取黨政支持 各管征局要按照總局和省局、市局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實際,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轄區內2009年度年所得12萬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并于2010年1月20日前向當地黨政領導匯報,取得黨政領導的重視和支持。 三、認真總結經驗、確定工作重點 各管征局要按照總局的統一部署和省局、市局的具體工作要求,結合本轄區經濟和產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分析、利用企業年金計劃、股權激勵機制計劃、各類“排行榜”、上市公司相關公報、行業代表性企業或單位等公開披露信息以及我局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系統掌握的年度收入申報有關數據,積極調查金融證券、房地產、中介機構、廣告、咨詢培訓、高等院校、醫療衛生等行業的收入狀況,查找高收入個人的分布情況和特點,以企業年金所得、投資分紅所得、股權轉讓所得和勞務提成為突破口,確定2009年度自行納稅申報的工作重點。在鞏固以往年度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成果的基礎上,創新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手段,改變過去工作中出現的申報項目較單一的狀況。 四、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提升自行納稅申報工作質量 各管征局要按本方案要求,在2010年1月20日前研究制定本單位開展自行申報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緊密結合實際、理清工作頭緒、分清輕重緩急,各項工作要統籌兼顧、有效銜接,保證工作的有序開展,努力做到任務明確、職責清晰、落實到位。 五、抓好干部培訓,提高業務水平 各管征局要采取會議、講座、座談會、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切實抓緊抓實對稅務干部的培訓,尤其是要加強辦稅服務廳窗口人員的學習、培訓。培訓工作應著重兩個方面:一是自行納稅申報的相關規定、年所得計算口徑及方法、填報納稅申報表方法、自行納稅申報程序、法律責任等內容;二是加強對我局制定的自行申報工作規程(即《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2007年度年所得12萬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廈地稅發〔2007〕140號)的學習。通過培訓,強化內部人員的業務處理能力,保證對外宣傳和解答問題的準確性。 六、優化納稅服務,提高申報質量 開展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不僅是一項管理制度和方法,更是一次深入普及個人所得稅法知識的過程。各單位要把優化納稅服務有機融入到自行納稅申報工作之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納稅服務水平。 (一)各單位要利用我局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管理系統所掌握的數據,摸清符合自行申報條件納稅人在扣繳單位的分布情況,通過納稅申報提醒和現場申報輔導等形式,深入扣繳單位,督促納稅人辦理自行納稅申報。 (二)除開辟網上申報、委托申報等多種納稅申報途徑外,各單位要采用如設立自行納稅申報的專門受理窗口和咨詢服務臺等方式,并積極推行預約申報、特殊情況延時申報制度,方便納稅人申報,有效提高申報率。 七、抓好申報受理,提高數據質量 各管征局要認真做好申報及征、補、退稅業務的處理。在2010年1月15日前要將各項工作流程,包括辦理服務窗口申報、網上申報、委托代理人辦理申報等工作流程掛在各辦稅服務場所顯示屏,以便納稅人了解、掌握。要按照我局個稅管理系統的要求,受理納稅申報及征、補、退稅業務。考慮到網上申報工作的特殊性,我局自2010年1月18日始開放納稅人網上申報的有關功能,包括授權、申報、查詢等。 各管征局在受理申報的過程中,要加強自行納稅申報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宣傳輔導,促使納稅人準確、如實申報:在受理申報環節,要對僅申報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結合其行業和職位特點,提醒并輔導其申報其他各項所得;對委托申報項目單一的,要提醒受托人申報不實的法律責任,幫助納稅人歸集年度內所有所得信息;此外,還要認真核對各所得項目的收入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已扣(繳)稅額、抵扣稅額、減免稅額、應補稅額和應退稅額是否計算準確,是否符合邏輯關系;在數據審核錄入和統計分析時,對申報數據不符合邏輯關系、申報可能不實的申報表等申報資料要單獨存放,具體核實,提高自行納稅申報數據的質量。 八、做好表報供應,保證方便領用 (一)適用于自行申報的各類紙質表報由市局統一印制下發。按照我局自行申報工作流程的要求,自行申報的有關表報包括: 1.《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1)》(適用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 2.《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2)》(適用于個人多處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月份自行申報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年度申報); 3.《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委托書》; 4.《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關于申請采用“網上申報”的申明》。各單位應在2010年1月15日前,將上述各類表報擺放于辦稅服務場所以及便于納稅人領取的公共場所,方便納稅人取用。 (二)自行申報的各類表報可通過“廈門地稅網站”(網址為:http//www.xm-l-tax.gov.cn)下載。 九、廣泛宣傳發動,抓好申報提醒 盡早啟動宣傳工作機制,要通過各種渠道,采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自行納稅申報的時間、地點、內容、流程以及稅務機關優化納稅服務的具體措施等,努力營造納稅人自行申報氛圍。宣傳工作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0年1月15日前):一是充分發揮我局網站的優勢,市局在網站上專門開辟個稅欄目,及時轉載總局、省局有關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的資料;二是統一宣傳口徑,市局根據總局和省局的宣傳材料,及時在當地報刊、電視臺進行刊播,各單位應利用辦稅服務場所顯示屏滾動播放相關內容;三是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向社會告知應自行納稅申報情形、對應的《納稅申報表》名稱、納稅申報程序、《納稅申報表》獲取、填報內容等;四是由市局統一印制《辦法》宣傳小冊子,各單位要將其置于公共場所,便于納稅人領取;五是對外宣傳時,既要注重面上的宣傳,更要針對重點對象進行宣傳。 第二階段(2010年1月16日至2009年3月15日):一是市局要通過我市報刊、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發布公益廣告、納稅溫馨提示,提醒納稅人自覺履行自行納稅申報義務;二是市局將在通過郵政局向納稅人寄送2009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的信封上,印制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的提示。首批寄送的對象確定為我局個人所得稅管理監控的 2009年度收入達到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還將在完稅證明中對其應履行自行納稅申報進行專門提醒(“溫馨提示”),敦促納稅人如期進行申報;三是各管征局要以召開座談會和上門服務的形式引導納稅人做好自行納稅申報準備工作。 第三階段(2010年3月16日至3月31日):各管征局要發布納稅申報公告,或通過手機短信等方式,向高收入行業和高收入者中的特定人群再次告知自行申報的截止日期。 十、掌控申報動態,落實應急預案 (一)充分利用我局個稅全員全額管理系統查詢路徑,掌握需自行申報納稅人相對集中的扣繳單位,引導納稅人通過委托扣繳單位或涉稅中介機構等代理申報形式完成納稅申報工作。 (二)各單位要發揮主觀能動性,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研究、解決和反饋。2010年1月20日前,要向市局(稅政二處)報告實施準備工作情況和有關問題。從2010年1月20日起,每周四的下午下班前要向市局(稅政二處)報送《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情況統計表》(詳見附件)。在申報期內,我局將繼續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局的要求執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自行納稅申報情況通報制度。 (三)各管征局要制定接收《納稅申報表》的工作方案,避免出現辦稅服務場所排隊擁堵現象。要設置接受《納稅申報表》的專門窗口,確定快捷受理的工作方法,比如分設需補稅和不需補稅的窗口,不需補稅的,可先受理,后集中時間和人員錄入。 (四)各管征局要研究分析受理自行申報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反應預案。 十一、強化保密措施,完善檔案管理 (一)切實做好納稅人申報信息的保密工作。各單位在受理納稅人自行申報的工作中要嚴格依照《納稅人涉稅信息保密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8〕93號)和《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管理申報信息的保密規定(試行)〉的通知》(廈地稅發〔2007〕76號)要求,執行有關保密規定,打消納稅人的顧慮,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二)認真落實個人自行申報的紙質資料按日歸集建檔的管理辦法。各辦稅服務廳應當設立專門窗口并指定專人負責受理有關個人自行申報工作,各單位應按日對選擇辦稅服務窗口自行申報納稅人的申報數據進行整理和錄入,紙質申報資料錄入計算機無誤后,即裝入專用檔案袋封存,紙質申報資料封裝后,按日歸檔備查。 十二、及時交流做法,總結推廣經驗 各單位要善于學習他局和及時發現申報工作的有效方法,總結推廣效果好的經驗做法,通過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實際情況,查找本轄區個人所得稅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和問題,大力拓寬稅務機關掌握高收入者信息的渠道和范圍,發現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環節,確定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內征管的重點、難點和對策,提升個人所得稅管理質量。申報結束后,各單位要認真進行工作總結,總結內容包括自行申報工作的主要做法、經驗、存在問題和建議;12366接聽咨詢電話次數、稅務網站訪問人次、各單位派發宣傳資料的份數、各辦稅服務廳受理咨詢人次、舉辦培訓班及政策宣講會的次數、上門集中輔導或受理申報的次數,推行預約申報、特殊情況延時申報制度情況以及其他與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相關的統計數字和基本情況。各單位還應歸集自行申報正、反兩方面案例各兩例。工作總結報告和有關案例應在2010年4月1日前上報市局稅政二處。 附件:《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情況統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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