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政辦字[2015]172號 2015-9-29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建市[2014]92號)精神,按照《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全省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魯發[2014]15號)要求,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監管方式,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經省政府同意,在全省行政區域內,實行民營企業投資工業建筑項目由建設單位自主確定發包方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民營企業投資工業建筑項目,系指民營企業利用自有、自籌資金投資,用于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包括:普通工業廠房,廠區內配套設置的生活用房、辦公用房、食堂、垃圾站、變配電所、雨水泵房等房屋建筑工程。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氣、電力、新能源,以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場所等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除外。
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民營企業投資工業建筑項目需要履行審批、核準和備案手續的,項目審批、核準和備案部門不得審批、核準項目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
三、民營企業投資工業建筑項目,其工程建設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是否進行招標發包,是否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開展工程交易活動。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并對選擇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受理民營企業投資工業建筑項目施工許可申請、辦理質量安全監督等手續時,要對建設單位確定的工程承包單位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條件依法進行審查,確保工程建設實施活動規范有序。
五、民營企業投資工業建筑項目工程建設采用招標發包的,由建設單位自行組織招標投標活動;建設單位選擇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開展工程交易活動的,交易平臺應當簡化辦事流程,提供便捷、高效、優質的服務,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實施審批、備案和監督。
六、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貫徹執行本通知的要求,民營企業投資工業建筑項目由建設單位自主確定發包方式。同時,要依法強化工程建設的事中事后監管,創新管理服務方式,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