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通用電子發票》,規格為210mm×139.7mm,基本聯次一聯。適用于使用電子發票系統開具普通發票的納稅人,發票代碼為13702XX73510。
(八)需要申請使用企業冠名發票的納稅人可選擇國稅機關已設定的發票票種、規格使用,若國稅機關已有的票種、規格無法滿足納稅人使用,納稅人也可根據實際使用票種情況申請印制使用企業冠名發票。
印制使用企業冠名發票的納稅人應按月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發票電子存根數據。印制使用的冠名發票為定額發票的,應按月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定額發票開具使用情況。
為了方便涉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納稅人正確選擇使用普通發票,我局制作了《青島市地稅局與青島市國稅局“營改增”普通發票票種銜接對照表及相關票樣、打印模板》(附件1)和《交通(財政)票據與青島市國稅局“營改增”普通發票票種銜接對照表及相關票樣、打印模板》(附件2)供納稅人參考。同時,納稅人可以通過青島市國家稅務局互聯網站查看相關的普通發票票樣及模板。
二、發票開具要求
納稅人應使用我市國稅機關的網絡發票管理系統或稅控裝置開具通用機打發票。國稅機關統一開票軟件無法滿足納稅人開票需要,納稅人需使用自行開發的計算機開票軟件的,應報主管國稅機關審核確認后使用。納稅人在提出使用申請時,應將開票軟件的程序及說明資料報主管國稅機關備案,并按月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發票電子存根數據。
三、防偽措施
(一)平推式《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使用帶有“SW”字樣的無碳壓感紙印制;卷式《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使用帶有“SW”字樣的防偽水紋紙印制;《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和《青島市國家稅務局旅客運輸發票》采用背顯防偽紙印制。
(二)發票監制章采用防偽油墨印制。
(三)發票監制章內邊線由大寫漢語拼音“QINGDAOGUOSHUI”微型字母組成。
(四)發票代碼采用變色油墨印制。
(五)除總局保留票種外,發票票面印有使用有效期限。
(六)通用機打發票票面打印稅控碼;通用定額發票票面加印密碼。
(七)平推式《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和《青島市國家稅務局旅客運輸發票》采用信息點讀措施。
(八)在發票上印制防偽措施說明及查詢方法。
特此公告。
附件:
1.青島市地稅局與青島市國稅局“營改增”普通發票票種銜接對照表及相關票樣、打印模板
2.交通(財政)票據與青島市國稅局“營改增”普通發票票種銜接對照表及相關票樣、打印模板
3.《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通用電子發票》票樣
青島市國家稅務局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