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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產交易環節有關契稅優惠政策 |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2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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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個人購買住房,契稅方面有什么優惠?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規定: (一)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 征收機關應查詢納稅人契稅納稅記錄;無記錄或有記錄但有疑義的,根據納稅人的申請或授權,由房地產主管部門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查詢納稅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并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納稅人應向征收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誠信保證不實的,屬于虛假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具體操作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稅務、房地產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二)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得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同時,財稅[2008]137號文件廢止。 提示:吉財稅[2010]939號文件規定: 一、各級地稅機關在查詢購房人納稅記錄時,需要驗證購房人身份證、戶口等家庭關系證明,應查詢購房人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購房記錄。因我省暫時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購房人應向征收機關提交省地方稅務局統一印制的《家庭住房實有套數誠信保證書》。誠信保證不實的,屬于虛假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地稅機關應根據查詢結果或書面誠信保證依法征收契稅。其中: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超過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1.5%稅率征收契稅。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得享受優惠政策,一律按3%稅率征收契稅。 三、對于個人購買新建普通商品房住房的,按照簽訂在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銷售合同日期和開具房屋銷售發票日期孰先原則確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個人購買存量普通住房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房地產管理部門受理登記的當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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